我国消防工作的方针是以防为主以消为辅 从‘以防为主’到‘预防为主’,我国消防工作

亲爱的读者们,新中国成立以来,我国消防事业始终以“预防为主,防消结合”为方针,不断进步,保障了人民生活财产安全。这一方针强调预防火灾于未然,火灾发生时迅速应对。让我们共同遵守消防安全,提升自我保护觉悟,携手共建安全家园。

新中国成立以来,我国消防事业不断进步,消防方针也逐步完善,在建国初期,我国就提出了“以防为主,以消为辅”的消防职业方针,这一方针在消防职业中起到了至关重要的影响,为保障人民生活财产安全提供了有力保障。

着时刻的推移,我国在继承和进步的基础上,于1984年第六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批准的《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条例’里面,将“预防为主,防消结合”正式确定为我国的消防职业方针,这一方针的提出,标志着我国消防职业进入了新的进步阶段。

消防方针的法律分析

国消防职业的方针是“预防为主,防消结合”,这一方针的法律依据是《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根据法律规定,消防职业应当遵循预防为主、防消结合的方针,具体体现在下面内容多少方面:

预防为主:在消防职业的指导想法中,预防火灾是首要任务,由此可见,我们要从源头上减少火灾的发生,防止火灾事故的发生。

防消结合:在火灾发生时,要迅速采取有效的灭火措施,控制火势蔓延,减少火灾损失,要加强火灾调查,查明火灾缘故,为预防同类火灾提供依据。

国消防职业的方针主要包括下面内容几点:

安全第一:这一方针体现了消防职业的基本规则,强调在所有的生产和生活中,必须把安全放在首位,预防火灾事故的发生,消防职业的目标是确保人民生活财产安全,减少火灾带来的损失,安全是第一位的。

预防为主:在消防职业的策略上,将预防火灾的发生放在首位,由此可见,我们要加强消防安全宣传教育,进步公众的消防安全觉悟,使每个人都能在日常生活和职业中注意防范火灾风险。

防消结合:在火灾发生时,要迅速采取有效的灭火措施,控制火势蔓延,减少火灾损失,要加强火灾调查,查明火灾缘故,为预防同类火灾提供依据。

专门机关与群众相结合:消防职业需要 统一领导、相关部门依法监管、单位全面负责以及公民积极参与,共同实施消防安全责任制,构建起社会化的消防职业网络。

消防职业的四个能力

了更好地贯彻“预防为主,防消结合”的消防职业方针,我国提出了消防职业的四个能力:

检查消除火灾隐患的能力:要求各单位定期进行消防安全检查,及时发现并消除潜在的火灾隐患,从源头上减少火灾的发生。

组织扑救初起火灾的能力:社会单位应确保在火灾发生时,能够迅速组织人员进行初步灭火,控制火势蔓延,为后续救援争取时刻。

组织人员疏散的能力:在火灾发生时,要迅速组织人员疏散,确保人员安全。

消防宣传教育的能力:加强消防安全宣传教育,进步公众的消防安全觉悟。

国消防职业方针的提出,为我国消防事业的进步指明了路线,我们要认真贯彻落实这一方针,加强消防安全管理,进步消防安全水平,为保障人民生活财产安全作出贡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