免税饲料产品的范围包括哪些方面免税饲料产品的范围包括哪些饲料原料免税产品目

一、免税饲料产品的范围包括哪些?

根据文件《财税[2001]121号关于饲料产品免征增值税难题的通知》,免税范围包括

1、单一大宗饲料。指以一种动物、植物、微生物或矿物质为来源的产品或其副产品。其范围仅限于糠麸、酒糟、鱼粉、草饲料、饲料级磷酸氢钙及除豆粕以外的菜子粕、棉子粕、向日葵粕、花生粕等粕类产品。

2、混合饲料。指由两种以上单一大宗饲料、粮食、粮食副产品及饲料添加剂按照一定比例配置,其中单一大宗饲料、粮食及粮食副产品的参兑比例不低于95%的饲料。

3、配合饲料。指根据不同的饲养对象,饲养对象的不同生长发育阶段的营养需要,将多种饲料原料按饲料配方经工业生产后,形成的能满足饲养动物全部营养需要(除水分外)的饲料。

4、复合预混料。指能够按照民族有关饲料产品的标准要求量,全面提供动物饲养相应阶段所需微量元素(4种或以上)、维生素(8种或以上),由微量元素、维生素、氨基酸和非营养性添加剂中任何两类或两类以上的组分与载体或稀释剂按一定比例配置的均匀混合物

二、免税农产品包括的范围哪些?

企业从事下列农产品项目的所得,免征企业所得税:

1、蔬菜、谷物、薯类、油料、豆类、棉花、麻类、糖料、水果、坚果的种植;

2、农作物新品种的选育;

3、中药材的种植;

4、林木的培育和种植;

5、牲畜、家禽的饲养;

6、林产品的采集;

7、灌溉、农产品初级加工、兽医、农技推广、农机作业和维修等农、林、牡、渔服务业项目;

8、远洋捕捞。

三、哪些收入属于免税收入?

  免税收入包括:国债利息收入、不计入损益的补贴项目、指定用途的减免或返还的流转税、纳入财政预算或财政专户管理的各种基金收费、科研单位技术转让收入、治理“废渣、废气、废水”收益、国务院或财政部和民族税务总局规定的事业单位和社会团体的免税项目  (1)国债利息收入。国债包括财政部发行的各种国库券、特种国债、保值公债等。原民族计委发行的民族重点建设债券和经中国人民银行批准发行的金融债券及各种企业债券等,不包括在国债范围之内。为鼓励纳税人积极购买国债,税法规定,纳税人购买国债所得利息收入,不计入应纳税所得额,不征收企业所得税。  (2)有指定用途的减免或返还的流转税。税法规定,对企业减免或返还的流转税(含即征即退,先征后退等),国务院、财政部和民族税务总局规定有指定用途的不计入应纳税所得额。除此之外的减免或返还的流转税,应纳入应纳税所得额,计征企业所得税。对直接减免和即征即退的,应并入企业当年所得征收所得税;对先征税后返还和先征后退的,应并入企业实际收到退税或返还税款年度的所得,征收所得税。  (3)不计入损益的补贴项目。税法规定,对企业取得的民族补贴收入和其他补贴收入,凡国务院、财政部或民族税务总局规定不计入损益的,可在计算应纳税所得额时予以扣除。除此之外的补贴收入,应一律并入企业实际收到该补贴收入年度的应纳税所得额,计征企业所得税。  (4)纳入财政预算或财政专户管理的各种基金、收费。企业收取的各种价内外基金(资金、附加、收费),属于国务院或财政部批准收取,并按规定纳入同级预算内或预算外资金财政专户,实行收支两条线管理的,不计入应纳税所得额。  企业收取的各项收费,属于国务院或财政部会同有关部门批准以及省级人民政府批准,并按规定纳入同级财政预算内或预算外资金财政专户,实行收支两条线管理的,不征收企业所得税。  (5)技术转让收入。对科研单位和大专院校服务于各业的技术成果转让、技术培训、技术咨询、技术服务、技术承包所取得的技术性服务收入暂免征收所得税。  企业、事业单位进行技术转让,以及在技术转让经过中发生的与技术转让有关的技术咨询、技术服务、技术培训的所得,年净收入在30万元下面内容的,暂免征收所得税;30万元的部分,依法缴纳所得税。  (6)治理“废渣、废气、废水”收益。  (7)国务院、财政部和民族税务总局规定的事业单位和社会团体的免税项目。主要包括:经财政部核准不上缴财政专户管理的预算外资金;事业单位从主管部门和上级单位取得的用于事业进步的专项补助收入;事业单位从其所属独立核算经营单位的税后利润中取得的收入;社会团体取得的各级经营单位的税后利润中取得的收入;社会团体取得的各级政府资助;按照省级以上民政、财政部门规定收取的会费;社会各界的捐赠收入以及经国务院明确批准的其他项目。  (8)其他免税收入。指上述项目之外,经国务院、财政部和民族税务总局批准的免税项目。  免税收入,是指属于企业的应税所得但按照税法规定免予征收企业所得税的收入。《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所得税法》所称的免税收入包括国债利息收入,符合条件的居民企业之间的股息、红利收入,在中国境内设立机构、场所的非居民企业从居民企业取得与该机构、场所有实际联系的股息、红利收入,符合条件的非营利公益组织的收入等。

四、免税农产品的范围主要包括哪些?

免税的农业产品必须是初级农业产品,即只是通过简单的晒干、腌制、切片等粗略的方式制成的农业产品。免税农产品的范围:

1、农业生产者销售的自产农业产品免征增值税。

2、“农业生产者销售的自产农业产品”是指直接从事植物的种植、收割和动物的饲料、捕捞的单位和个人销售的注释所列的自产农业产品;对上述单位和个人销售的外购的农业产品,以及单位和个人外购农业产品生产、加工后销售的仍然属于税法注释所列的农业产品,不属于免税的范围,应当按照规定税率征收增值税。

3、批发和零售的种子、种苗、化肥、农药、农机免征增值税

五、学校事业收入包括哪些收入?学校事业收入包括?

学校事业收入包括学费收入,杂费收入,餐费收入以及宿费收入等。事业收入是指事业单位开展专业业务活动及辅助活动所取得的收入。它属于事业单位的收入。事业单位的收入包括财政补助收入、上级补助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附属单位缴款、其他收入和基本建设拨款收入等。

按规定应上缴财政预算的资金和应缴财政专户的预算外资金不计入事业收入;从财政专户核拨的预算外资金,计入事业收入。

六、政府非税收入的管理范围主要包括哪些?

政府非税收入管理范围包括:行政事业性收费、政府性基金、国有资源有偿使用收入、国有资产有偿使用收入、国有资本经营收益、彩票公益金、罚没收入、以政府名义接受的捐赠收入、主管部门集中收入以及政府财政资金产生的利息收入等。社会保障基金、住房公积金不纳入政府非税收入管理范围。

七、预算收入包括哪些?

预算收入主要包括:税收收入;依照规定应当上缴的国有资产收益;专项收入;其他收入。

1.税收收入,是指民族按照预定标准,向经济组织和居民无偿地征收实物或货币所取得的一种财政收入。是民族预算资金的重要来源。

2.依照规定应当上缴的国有资产收益,是指各部门和各单位占有和使用及依法处分境内外国有资产产生的收益,按照民族有关规定应当上缴的预算部分。

3.专项收入,是指根据特定需要由国务院批准或者经国务院授权由财政部批准,设置。征集和纳入预算管理,有专项用途的收入.

4.其他收入,是指除上述各项收入以外的纳入预算管理的收入.

其中,税收是历史上最早出现的财政范畴,也是目前全球各个民族财政收入的主要来源。在我国,目前来自税收的收入占全部财政收入的90%以上。税收按其性质划分,可分为流转课税、所得课税、资源、财产和行为课税。

八、综合收入包括哪些?

新的个人所得税法中,个人所得税的综合所得指工资、薪金所得;劳务报酬所得;稿酬所得;特许权使用费所得.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个人所得税法》第二条 下列各项个人所得,应当缴纳个人所得税:

(一)工资、薪金所得;

(二)劳务报酬所得;

(三)稿酬所得;

(四)特许权使用费所得;

(五)经营所得;

(六)利息、股息、红利所得;

(七)财产租赁所得;

(八)财产转让所得;

(九)偶然所得.

居民个人取得前款第一项至第四项所得(下面内容称综合所得),按纳税年度合并计算个人所得税;非居民个人取得前款第一项至第四项所得,按月或者按次分项计算个人所得税.纳税人取得前款第五项至第九项所得,依照本法规定分别计算个人所得税。

个人所得税的综合所得指工资、薪金所得;劳务报酬所得;稿酬所得;特许权使用费所得。

九、收入统计包括哪些?

营业收入包括主营业务收入和其他业务收入。

1、主营业务收入是指企业经常性的、主要业务所产生的收入。

如制造业的销售产品、半成品和提供工业性劳务作业的收入;商品流通企业的销售商品收入;旅游服务业的门票收入、客户收入、餐饮收入等。

主营业务收入在企业收入中所占的比重较大,它对企业的经济效益有着举足轻重的影响。

2、其他业务收入,是指除上述各项主营业务收入之外的其他业务收入。

包括材料销售、外购商品销售、废旧物资销售、下脚料销售,提供劳务性作业收入,房地产开发收入,咨询收入,担保收入等其他业务收入。其他业务收入在企业收入中所占的比重较小。

十、地方收入包括哪些?

地方财政预算收入主要包括:

1、主要是地方所属企业收入和各项税收收入。

2、各项税收收入包括营业税、地方企业所得税、个人所得税、城镇土地使用税、固定资产投资路线调节税、土地增值税、城镇维护建设税、房产税、车船使用税、印花税、农牧业税、农业特产税、耕地占用税、契税,增值税、证券交易税(印花税)的25%部分和海洋石油资源税以外的其他资源税。

3、中央财政的调剂收入,补贴拨款收入及其它收入和非税收入。